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方案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状况和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的综合考
虑,调整后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
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相关文件。
二、关于修订《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修订的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上述预案实施。
三、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修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长远战略,项目实施后将有利
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署页之一)
独立董事签名:
许成富
2016 年 7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署页之二)
独立董事签名:
周世权
2016 年 7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署页之三)
独立董事签名:
王 珈
201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