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1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16-05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37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
交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
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