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6-085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7月19日接到公司股东杨艳女士关于办理完成本公司股权质押解除手续的通
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5年7月10日,杨艳女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4,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9日起至质权人
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
2016年7月5日,杨艳女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7月5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
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83)。
2016年7月19日,杨艳女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
4,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完成质押解除。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0,000股,占公司最
新总股本的4.85%。杨艳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刘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20,660,000股, 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8.78%。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艳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杨艳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86%,占公司总股本的2.13%。杨艳女士与其一致行动
人刘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
二、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