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煤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为“10煤气02”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ST 煤气 公告编号:2016-073

债券代码:112024 债券简称:10 煤气 02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为“10 煤气 02”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以及

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不活跃引致的流动性风险,由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自行承担。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

币的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其中5年期品种共计3亿元已于2015年兑付。因公司2014年、

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本期债券的7年期品种“10煤气02”(以下简

称“10煤气02”)自2016年4月11日起在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暂停上市。

根据深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公司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的

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进行申请,深交所同意自2016年7月22日

起为10煤气02提供转让服务。

1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7年期

品种)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0煤气02、112024

3、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4、10煤气02转让服务起始日期:2016年7月22日

二、转让的具体方式

10煤气02将仅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除此之外不在

集中竞价系统和其他任何场所交易。

参与10煤气02转让的受让方深圳市君泽利投资发展企业,应当满

足深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公司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的相关规

定。

10煤气02转让以净价方式进行协议转让,采用成交申报方式申

报,申报数量为1张或其整数倍。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深交所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

30。

10煤气02恢复上市、终止上市的,深交所为10煤气02提供的该项

转让服务自动终止。发行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暂停或

者终止为其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一)发生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或回售款等违约情况;

(二)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

(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被

2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

(四)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转让期间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李东平、张志军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东沺三巷3号

咨询电话:0351-6019034、0351-6019060

传真:0351-6019034

电子邮箱:mqh000968@126.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1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焰控股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