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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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林州重机

股票代码:002535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现生、韩录云

通讯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

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林州重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在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现生、韩录云

林州重机、公司 指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郭现生、韩录云本次减持前共持有公司股份

320,696,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郭现生先生本次减持 12,598,000 股,致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相应减少,持股比例相应降低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报告 指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郭现生,男,汉族,1962 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韩录云,女,汉族,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现生与韩录云为夫妻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中郭现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韩录云现任公司董事。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郭现生先生此次减持的 12,598,000 股公司股份,在扣除税款和

相应费用后,所得资金约为 0.77 亿元,全部借予上市公司,用于补

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以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上

市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相关承诺的前提下,

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方的资金需求,视情况决定是否继

续减持不超过当期限额部分的股份,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0,696,29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308,098,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3%。本次减持信息披露义

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的 本次减持后

义务人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郭现生 250,145,556 31.20% 12,598,000 237,547,556 29.63%

韩录云 70,550,740 8.80% 70,550,740 8.80%

合计 320,696,296 40.00% 12,598,000 308,098,296 38.43%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8,098,296股,权利限制情况如下表:

1、按股份性质划分:

股份性质及数量(股)

名称 无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合计(股)

郭现生 19,938,389 217,609,167 237,547,556

韩录云 17,637,685 52,913,055 70,550,740

合计 37,576,074 270,522,222 308,098,296

2、按质押情况划分:

名称 持股总数(股) 冻结股数(股) 冻结类型

郭现生 237,547,556 234,581,295 质押

韩录云 70,550,740 68,700,000 质押

合计 308,098,296 303,281,295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6 年 7 月 12 日,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

-0081)。

由于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作为一致行动人的郭现生先

生与韩录云女士,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就郭现生先生减持股份事宜进行了相应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

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郭现生、韩录云

2016 年 7 月 19 日

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现生、韩录云的持股情况表;

二、备查文件地址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办公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

口;

联系电话:0372-326356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

上市公司名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股票简称 林州重机 股票代码 0025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郭现生、韩录云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无

增加□减少√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是√ 信 息 披 露义 务人 是 否 为 是√

股东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减持致使持股比例降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320,696,296.00 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40.0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减持 12,598,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的股份数量:308,098,296 股

变动比例:1.57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减持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2016 年 7 月 12 日,郭现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 4000 万股并履行了信息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披露义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是□ 否√。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他情形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9

(此页无正文,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郭现生 韩录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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