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8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20 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减
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至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股份共计 12,59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14%,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的目的
郭现生先生此次减持的 12,598,000 股公司股份,在扣除税款和
相应费用后,所得资金约为 0.77 亿元,全部借予上市公司,用于补
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以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总股本的
减持期间
名称 方式 均价 (万股) 比例
(%)
大宗 2016 年 7 月 18 日 7.47 元/股 459.8 0.5735%
郭现生 交易 2016 年 7 月 19 日 7.38 元/股 800 0.9979%
合 计 1259.8 1.5714%
1
2、股东自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公告日的权益变动情
况
2016 年 7 月 12 日,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95%。由于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作为一致行动人的郭
现生先生与韩录云女士,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就郭现生先生减持股份事宜进行了相应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0,145,556 31.20% 237,547,556 29.63%
郭现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536,389 4.06% 19,938,389 2.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7,609,167 27.14% 217,609,167 27.1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
见》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
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
2
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2014 年 1 月 27 日,郭现生先生承诺: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3) 郭现生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2015 年 6 月 23 日,郭现生先生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时承诺,自获配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5)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同时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的 1%,增持所需资金由个人自筹。截至 2015 年 8 月 24 日,郭现生
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公司股份 1,271,4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的 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现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
行为也未违反上述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
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郭现生先生还持有公司股份 237,547,556 股,
3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3%,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本次股份减持后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减持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