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6-03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募投项目“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
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投项目“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
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议案》。
201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疆原料建设基地项目的议案》,投资总额 16,892 万元人民
币建设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详见 2011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新疆原料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8);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新疆原
料建设基地项目”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 16,892 万元,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底。截止目前,该项目中的部分子项已实施完成,并投入
生产使用。基于对公司今后发展的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该项目中尚未实施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不再实施尚未实施的子项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8 号文《关于核准洽洽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1 年 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为人民币 40.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根据有关
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60.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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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40.0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2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1]34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该项目主要建设原料风选加工车间、原料成品保鲜筒仓、 “葵花”和“打瓜”
标准种植示范田。该项目预计 16,89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3,278 万元,流动资
金 3,614 万元,项目实际建设投资 8,789.49 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建设状态
额 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节余金额
新疆原料基 16,892.00 16,892.00 16,892.00 8789.49 8096.51 调整完成
地建设项目
上述结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三、本次调整的项目及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截止目前,该项目 3 万吨级农副产品原料风选加工车间、2 万吨级农副产品
原料成品保鲜筒仓建设已经完成并达到使用状态,本次将调整不再实施 1 万亩
“葵花”和“打瓜”标准种植基地建设内容,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789.49 万元,
投资进度为 52.03%。 该项目未达到预计进度的原因如下:
(1)当地种植区域经前期试种,土地状态不满足大规模种植要求,土地肥力
不够且种植供水无法保障,经调整后,1 万亩“葵花”和“打瓜”标准种植基地
不再实施,节约土地租赁费、开荒费等计划投入约 2,500 万元;(2)项目计划投
资的流动资金约 3,614 万元暂未使用;(3)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需求调整
设备采购标准,原计划采购进口设备经调整改为国产设备,燃煤锅炉供热调整为
燃气供热,共节约资金约 1,572.30 万元;(4)在募投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公
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项目配置的先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实用
性的基础上,经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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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的风选、仓储等建设内容已
能满足公司当前发展思路的要求。对项目原计划打造该地原料基地有一定的影
响,但公司已通过外部采购等措施予以解决。总体而言,本次项目调整符合当地
客观情况,能够节约公司成本,避免资金浪费,本次调整对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
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五、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新疆原料基地建
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暂存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投项目新疆原料基地
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为保证募集资
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疆原料基
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结余募集资金仍存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
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募集资金作合理、合规的后续安排。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投项目新疆原料基地
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新
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是基于对公司今后发展的综合考
虑,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将该项目部分未实施的建设内容基于当地的土
质、水源等客观因素进行调整,调整后不再实施,以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
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公司本次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
进行的调整,程序合法,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超
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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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基于客观原因,拟对“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进
行部分调整,是根据当地客观情况的变化对项目实施计划做出的及时调整,以规
避市场风险,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符
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该项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核查意见如下:
洽洽食品本次拟停止实施“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中剩余的种植基地建设
内容,上述项目的结余资金将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公司未来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上述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
项均已经洽洽食品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了截止目前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洽洽食品本次关于上述募集资金的
处理和安排。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
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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