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ST 煤气 公告编号:2016-074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8 日,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接收了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
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161843 号)。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161843 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
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需要补正,并要求
公司在《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公司将严格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并及时
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