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通过发审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3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五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
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的相关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相关审核要求,公司需要就 2016 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
滑超过 30%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同时予以公告。
一、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业绩变动及原因分析
2016 年 4 月 21 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并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公司 2016 年第
一季度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799.32 2,922.41 -38.43%
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1,274.56 2,365.70 -46.12%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注: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38.43%和 46.12%,按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46.12%,
降幅均超过 30%。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1、受 2016 年 1-3 月南方用肥区域异常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产品销量同比下
降了 3.03 万吨,降幅为 16.8%,导致营业毛利下降。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通过发审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说明
2、国家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 13%税率
征收增值税,原有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在市场价格稳定的
情况下,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有所下降。
二、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一季度净利润比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芭田股份 1,274.56 2,365.70 -46.12%
金正大 40,367.19 33,129.47 21.85%
史丹利 14,277.63 12,522.64 14.01%
新都化工 3,664.06 3,825.13 -4.21%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布的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净利润数据取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的净利润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除新都化
工净利润有小幅下降外,其他两家公司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具体原因如下:
2016 年第一季度南方用肥区域异常气候影响。根据上述公司 2015 年年报披
露,公司华南地区销售比重为 50.18%,金正大华东地区销售比重为 52.60%,新
都化工华中地区销售比重为 49.54%,史丹利华东及华中地区销售比重 45.32%。
除公司华南地区销售比重较大外,其他三家公司在华南地区销售比重较小。而华
南地区 2016 年第一季度雨量较上年同期降雨量大增,直接影响南方区域的用肥
量,导致公司产品销量同比下降了 3.03 万吨,降幅为 16.8%,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8.32%,导致营业毛利和净利润下降。
三、2016 年第一季度业绩同比下滑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幅超过 30%,具有上述合理的理
由,不存在异常情况,同时,公司公告的 201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变动幅度预计为-10% 至 10%,发行人净利润预计将发生好转,因此,2016
年第一季度业绩下滑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公司仍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通过发审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