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交易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
易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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