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0 08: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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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会议召开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未要求单独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16年8月3日~8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4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日下

午15:00至2016年8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6年7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上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2.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3 发行方式

2.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5 债券期限

2.6 募集资金用途

2.7 债券的还本付息

2.8 债券利率

2.9 担保安排

2.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11 承销方式

2.12 上市场所

2.13 偿债保障措施

2.14 决议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

根据有关规定,以上议案需逐项表决。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业部开具的

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刘 沣、罗丽萍

电 话:(0753) 2511298

传 真:(0753) 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0”,投票简称为“宝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

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

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

议案 1 1.00

件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0

议案 2 中子议案① 发行规模 2.01

议案 2 中子议案②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2

议案 2 中子议案③ 发行方式 2.03

议案 2 中子议案④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4

议案 2 中子议案⑤ 债券期限 2.05

议案 2 中子议案⑥ 募集资金用途 2.06

议案 2 中子议案⑦ 债券的还本付息 2.07

议案 2 中子议案⑧ 债券利率 2.08

议案 2 中子议案⑨ 担保安排 2.09

议案 2 中子议案⑩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10

议案 2 中子议案 承销方式 2.11

议案 2 中子议案 上市场所 2.12

议案 2 中子议案 偿债保障措施 2.13

议案 2 中子议案 决议有效期 2.14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3.00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

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议案 1

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 2 中子议案① 发行规模

议案 2 中子议案②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议案 2 中子议案③ 发行方式

议案 2 中子议案④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议案 2 中子议案⑤ 债券期限

议案 2 中子议案⑥ 募集资金用途

议案 2 中子议案⑦ 债券的还本付息

议案 2 中子议案⑧ 债券利率

议案 2 中子议案⑨ 担保安排

议案 2 中子议案⑩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议案 2 中子议案 承销方式

议案 2 中子议案 上市场所

议案 2 中子议案 偿债保障措施

议案 2 中子议案 决议有效期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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