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之专项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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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

清产核资之专项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6】48220001 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南和公司”)

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清

产核资,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是深圳南和公司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深圳南和公司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深圳南和公司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报表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检查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核查了深圳南和公司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

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深圳南和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于 1983 年成立,原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本公

司 1983 年 12 月 21 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40307103086469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 年 09 月 28 日一照一码升级为 914403001924744616 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布沙路 100 号,注册资本为 6333 万元。法定

代表人:何勇。

本公司母公司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塑胶制品、模具制品、无线电发

射设备、手机(移动电话机)、LED 灯照明产品;以上商品的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

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 100 号自有厂房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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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宿舍租赁业务。

二、清产核资目的

对深圳南和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清查核实,并出具清产核资

审计报告,为后续资产评估及履行有关协议提供依据。

三、清产核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是深圳南和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具体情况如

下:截止 2016 年 4 月 30 日,账面资产总额为 273,016,050.71 元,负债总额为

156,239,414.52 元,所有者权益 116,776,636.19 元(含实收资本 63,330,000.00

元,未分配利润 34,316,636.19 元)。

四、清产核资法律依据及行为依据

(一)法律依据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 1 号)

2、《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

号)

3、《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

号)

4、《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

[2003]74 号)

5、《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

[2003]78 号)

6、《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二)行为依据

清产核资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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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

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

4、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原账面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

产账面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

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

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

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出售日的确定方法:公司以取得或丧失被

购买方的控制权为基础确定购买日或出售日。

合并日相关交易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司以资产评估结果/市价或其他方

法为主要依据确定合并日相关交易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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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

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期末,对外币货币性项目,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除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外,其余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

间价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

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

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期末,本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

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

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按照 2015 年 1 月 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平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 2015 年 1 月 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平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

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

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比例转入处置

当期损益。

6、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

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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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

计处理。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

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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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

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

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

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

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

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

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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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随后按照确定的预计负债的

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

量。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

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

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

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

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

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

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

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

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

益工具。

(3)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

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

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

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

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

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

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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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

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

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值减记

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

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

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

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

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值不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

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

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

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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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得和损失的计量基础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外币货

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

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终止确认、发

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

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

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当前账面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

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

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

一方(转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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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

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

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

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

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委托贷款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委托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

确定应收利息,按委托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在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差

异不大时,采用名义利率。计算确定投资收益,差额计入委托贷款(利息调整)。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委托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如有证

据表明委托贷款账面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减值准备;按委托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

收益,并减少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

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9、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应收款

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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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账面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余额组合 信用风险 余额法

关联方组合 信用风险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单位款项,不计提坏账

a)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 0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40 40

4—5 年 60 60

5 年以上 100 100

b)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未逾期款项 0.5 0.5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A、广晟公司(或投资、母公司)向所属企业借入的款项,所属企业无需计

提坏账准备;

B、所属企业向各广晟公司(或投资、母公司)借入的款项,如果所属企业

经营正常或有资产变现能力或能通过债务重组方式清偿欠款,集团公司无需计提

坏账准备;所属企业非正常经营并且无能力清偿欠款,集团公司按上述标准计提

坏账准备;

C、集团所属企业之间的往来款,债权方可根据债务方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

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债务方经营正常或有资产变现能力或能通过债务重组方式清

偿欠款,债权方可不计提坏账准备;债务方非正常经营并且无能力清偿欠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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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方按上述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D、预付帐款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款性

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

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5)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确认为坏账,冲销坏账准备。

A、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

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

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B、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

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C、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败诉的,

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D、逾期 3 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

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 3 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

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

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

仍无法收回;

E、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偿付其到期债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

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10、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发出的计价及摊销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于每年年末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盈利

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

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

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

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存货因被淘汰、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导致存货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或类别)存货项目的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12

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1、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

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

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

13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

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

公允价值与账面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

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

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

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部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

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

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

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

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

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

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

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

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14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

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拥

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

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形成重大影响。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

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公司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18。

12、 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价值模式计量: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

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

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

15

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

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

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

自改变之日起,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

以转换前的账面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若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值时,将资产的账面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

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

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

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

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

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40年 5 2.43-4.85

机器设备 6-10年 5 9.70-16.17

运输工具 8-10年 5 9.70-12.13

电子设备 4-10年 5 9.70-24.25

办公设备 4-10年 5 9.70-24.25

其他 4-10年 5 9.70-24.25

16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18。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

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

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4、 在建工程

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

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

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

转回。

15、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17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

化。

16、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

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

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

发项目在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

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

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

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前期已计入

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在开发阶段的资本化支出在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合同

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并在年度终

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摊销年限

软件 5年

土地使用权 50-70 年

18

类 别 摊销年限

专利技术 20 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

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按照其账面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7、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装修费、开办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确认标准为:本公司已经支付,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计价及摊销: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

销。

18、 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

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

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

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值,自购买日起

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

19

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

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

账面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 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

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

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

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

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

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

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

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

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

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

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

20

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

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

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

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

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

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

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

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

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

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

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

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 收入的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

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A、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购货方;B、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

21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公司根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完工

百分比)。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

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

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

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

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让渡资产使用权

公司在与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利息收入按使用货币资金的使用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

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利息收入和支出

利息收入和支出按照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权责发生制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预计

期限内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净值所使用的利率。实际

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按照合同利率计算。

21、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

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

币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

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

22

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

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

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

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

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

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

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

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

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

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

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23

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

转回。

23、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

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

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

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

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公司采

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四)公司税项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8]111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本公司按 15%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3 年 8 月 14 日,本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344200073),

根据该证书,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24

五、清产核资过程和实施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30 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次清产核资工作自 2016 年 6 月 2 日开始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结束。

(三)具体实施情况

1、对深圳南和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深圳南和

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性;

2、核对、函证、查实深圳南和公司债权;

3、就审计清查情况同公司及委托单位交换意见,整理清查资料,出具清产

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六、清产核资审计结果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深圳南和公司经清产核资审计后资产负债状况如

下表: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流动资产 89,045,184.23 -2,851,704.78 86,193,479.45

非流动资产 183,970,866.48 -99,221,096.04 84,749,770.44

资产合计 273,016,050.71 -102,072,800.82 170,943,249.89

流动负债 114,389,414.52 7,943,219.91 122,332,634.43

非流动负债 41,850,000.00 -6,800,000.00 35,050,000.00

负债合计 156,239,414.52 1,143,219.91 157,382,634.43

净资产 116,776,636.19 -103,216,020.73 13,560,615.46

七、清查事项说明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深圳南和公司资产总额 273,016,050.71 元,调整

数-102,072,800.82 元,清查值 170,943,249.89 元。详细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值 10,068,714.05 元,调整数为-4,608,135.38 元,清查值

5,460,578.67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25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库存现金 66,421.69 - 66,421.69

银行存款 10,002,292.36 -4,608,135.38 5,394,156.98

合计 10,068,714.05 -4,608,135.38 5,460,578.67

调整说明:将重复挂账资金 4,608,135.38 进行调整。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 1,673,206.32 元、坏账准备 52,230.98 元,应收账款调

整 29,039.33 元、坏账准备调整 24,029.16 元,应收账款清查值 1,702,245.65

元、坏账准备清查值 76,260.14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应收账款 1,673,206.32 29,039.33 1,702,245.65

减:坏账准备 52,230.98 24,029.16 76,260.14

应收账款净额 1,620,975.34 5,010.17 1,625,985.51

应收账款账龄列示如下:

账龄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1 年以内 1,554,629.26 29,039.33 1,583,668.59

1-2 年 - - -

2-3 年 102,998.06 - 102,998.06

3 年以上 15,579.00 - 15,579.00

应收账款余额 1,673,206.32 29,039.33 1,702,245.65

调整说明:将应收账款负数重分类至应付账款,金额 29,039.33 元。

3、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原值 1,523,544.18 元,调整数-41,707.26 元,清查值 1,481,836.92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1 年以内 1,476,194.06 5,642.86 1,481,836.92

1-2 年 - - -

2-3 年 - - -

3 年以上 47,350.12 -47,350.12 -

合计 1,523,544.18 -41,707.26 1,481,836.92

调整说明:重分类调整-41,707.26 元。

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 75,021,608.15 元、坏账准备 0.00 元,其他应收款调

26

整 194,487.24 元 、 坏 账 准 备 调 整 573,556.46 元 , 其 他 应 收 款 清 查 值

75,216,095.39 元、坏账准备清查值 573,556.46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其他应收款 75,021,608.15 194,487.24 75,216,095.39

减:坏账准备 - 573,556.46 573,556.46

其他应收款净额 74,448,051.69 -379,069.22 74,642,538.93

其他应收款账龄列示如下:

账龄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1 年以内 71,553,940.84 147,137.12 71,701,077.96

1-2 年 188,861.92 - 188,861.92

2-3 年 - - -

3 年以上 3,278,805.39 47,350.12 3,326,155.51

其他应收款余额 75,021,608.15 194,487.24 75,216,095.39

调整说明:重分类调整金额 194,487.24 元

5、 存货

存货账面值 810,342.51 元,调整数为-760,918.54 元,清查值 49,423.97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库存商品 722,316.50 -672,892.53 49,423.97

发出商品 88,026.01 -88,026.01 -

合计 810,342.51 -760,918.54 49,423.97

调整说明:盘亏调整金额 760,918.54 元。

6、 其他流动资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账 面 值 0.00 元 , 调 整 数 为 2,933,115.45 元 , 清 查 值

2,933,115.45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待抵扣的进项税 - 2,172,196.91 2,172,196.91

待处理财产损溢 - 760,918.54 760,918.54

合计 - 2,933,115.45 2,933,115.45

调整说明:盘亏存货调入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 760,918.54 元。

27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值 0.00 元,调整数为 1,311,500.00 元,清查值

1,311,500.00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深圳汕宝公司 - 250,000.00 250,000.00

香港百雅公司 - 1,061,500.00 1,061,500.00

合计 - 1,311,500.00 1,311,500.00

调整说明:不符合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条件将其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额 1,311,500.00 元。

8、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原值 64,815,290.80 元,调整数为 5,157,686.18,减值

准备 585,548.83 元,调整数 7,327,186.18,清查原值 69,972,976.98 元,减值

准备清查值 7,912,735.01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对子公司的投资 56,006,480.00 6,469,186.18 62,475,666.18

对合营企业投资 1,311,500.00 -1,311,500.00 -

对联营企业投资 7,497,310.80 - 7,497,310.80

对其他企业投资 - - -

减:减值准备 585,548.83 7,327,186.18 7,912,735.01

合计 64,229,741.97 -2,169,500.00 62,060,241.97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在被投资单位

单位 清查值 减值准备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合计 62,475,666.18 7,327,186.18

河源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 - 100.00

深圳南和华毅塑胶制品有限公

550,800.00 - 34.43

和平县南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58,000.00 858,000.00 55.00

深圳市南和投资有限公司 5,780,100.00 - 100.00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

9,000,000.00 - 60.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源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000,000.00 - 100.00

28

在被投资单位

单位 清查值 减值准备

持股比例(%)

百雅亚洲有限公司 817,580.00 - 100.00

深圳南雅电子厂 6,469,186.18 6,469,186.18 70.00

联营企业合计 7,497,310.80 585,548.83

深圳市华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00 - 45.00

沙塘布村委会(水厂) 7,272,310.80 585,548.83 40.00

合计 69,972,976.98 7,054,735.01

调整说明:(1)不符合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条件将其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金额 1,311,500.00 元。

(2)补提对子公司南雅电子厂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6,469,186.18 元;因

南雅电子厂已处于待清算状态,故补提相应减值准备 6,469,186.18 元。

(3)和平县南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2 年开始处于停业状态,且长期

亏损,2016 年 6 月 12 日成立清算组,我们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858,000.00

元。

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值 100,202,472.20 元,调整数为-99,553,247.00 元,清

查值 649,225.20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原值 101,968,185.38 -99,553,247.00 2,414,938,ji.38

减:累计折旧 1,765,713.18 - 1,765,713.18

净值 100,202,472.20 - 649,225.20

减:减值准备 - - -

合计 100,202,472.20 -99,553,247.00 649,225.20

调整数说明:将土地评估增值的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99,553,247.00 元进

行调整。

10、 固定资产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值 17,773,821.62 元 , 调 整 数 为 0.00 元 , 清 查 值

17,773,821.62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原值 46,707,513.63 - 46,707,513.63

减:累计折旧 28,653,251.85 - 28,653,251.85

净值 18,054,261.78 - 18,054,261.78

29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减:减值准备 280,440.16 - 280,440.16

合计 17,773,821.62 - 17,773,821.62

11、 长期待摊费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账 面 值 1,764,830.69 元 , 调 整 数 为 0.00 元 , 清 查 值

1,764,830.69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长期待摊费用 1,764,830.69 - 1,764,830.69

合计 1,764,830.69 - 1,764,830.69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账 面 值 0.00 元 , 调 整 数 1,099,077.93 元 , 清 查 值

1,099,077.93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99,077.93 1,099,077.93

合计 - 1,099,077.93 1,099,077.93

调整数说明:(1)调整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4,401.06 元;

(2)调整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6,671.96 元;

(3)调整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099,077.93

13、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 38,400,000.00 元,调整数为-10,000,000.00 元,清查值

28,400,000.00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28,400,000.00 - 28,400,000.00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

合计 38,400,000.00 -10,000,000.00 28,400,000.00

调整数说明:将企业间借款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金额 10,000,000.00 元。

14、 应付账款

应 付 账 款 账 面 值 4,650,674.89 元 , 调 整 数 为 5,642.86 元 , 清 查 值

4,656,317.75 元。

30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材料款 4,650,674.89 5,642.86 4,656,317.75

合计 4,650,674.89 5,642.86 4,656,317.75

调整说明:重分类调整 5,642.86 元。

15、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 账面值 3,391,473.75 元,调整数为 10,400.00 元,清查值

3,401,873.75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货款 3,391,473.75 - 3,391,473.75

水电费 - 10,400.00 10,400.00

合计 3,391,473.75 10,400.00 3,401,873.75

调整说明:重分类调整 10,400.00 元。

16、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 260,628.00 元,调整数为 0.00 元,清查值 260,628.00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工资、奖金、津贴

250,000.00 - 250,000.00

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 - -

社会保险费 -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4,628.00 - 4,628.00

育经费

其他 6,000.00 - 6,000.00

合计 260,628.00 - 260,628.00

17、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1,598,175.70 元,调整数为 2,172,196.91 元,清查值

574,021.21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应交增值税 -1,774,246.40 2,172,196.91 397,950.51

31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应交营业税 43,598.50 - 43,598.50

应交个人所得税 18,047.76 - 18,047.76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

3,051.90 - 3,051.90

应交房产税 32,662.97 - 32,662.97

应交土地使用税 76,529.64 - 76,529.64

应交教育费附加 1,307.96 - 1,307.96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

871.97 - 871.97

合计 -1,598,175.70 2,172,196.91 574,021.21

调整说明:重分类待抵扣进项税至其他流动资产 2,172,196.91 元。

18、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账面值 72,781.94 元,调整数为 0.00 元,清查值 72,781.94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应付借款利息 72,781.94 - 72,781.94

合计 72,781.94 - 72,781.94

19、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账面值 0.00 元,调整数为 3,415,978.40 元,清查值 3,415,978.40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应付股利 - 3,415,978.40 3,415,978.40

合计 - 3,415,978.40 3,415,978.40

调整说明:补提 2015 年应计提未计提的股利 3,415,978.40 元。

20、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 69,212,031.64 元,调整数为 12,339,001.74 元,清查

值 81,551,033.38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往来款 46,759,755.93 12,337,164.62 59,096,920.55

保证金 20,024,607.00 - 20,024,607.00

32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押金 1,532,006.58 - 1,532,006.58

其他 895,662.13 1,837.12 897,499.25

合计 69,212,031.64 12,339,001.74 81,551,033.38

调整数说明:

(1)往来款调整:将对广东省科委和广东省粤财信托投资公司的

500,000.00 元和 6,300,000.00 元往来款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将对广东省广晟财

务 有 限 公 司 的 10,000,000.00 的 借 款 调 整 至 其 他 应 付 款 。 合 计 调 整

16,800,000.00 元;

(2)将重复挂账资金进行调整 4,608,135.38 元;

(3)其他调整为重分类调整。

21、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 41,850,000.00 元,调整数为-6,800,000.00 元,清查值

35,050,000.00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35,050,000.00 - 35,050,000.00

罗湖支行

广东省科委 500,000.00 -500,000.00 -

广东省粤财信托投资公司 6,300,000.00 -6,300,000.00 -

合计 41,850,000.00 -6,800,000.00 35,050,000.00

调整数说明:详见其他应付款调整说明。

22、 实收资本

实 收 资 本 账 面 值 63,330,000.00 元 , 调 整 数 为 0.00 元 , 清 查 值

63,330,000.00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

7,080,500.00 - 7,080,500.00

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利和科技

17,599,500.00 - 17,599,500.00

有限公司

香港百雅有限公司 38,650,000.00 - 38,650,000.00

合计 63,330,000.00 - 63,330,000.00

23、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账面值 19,130,000.00 元,调整数为 6,469,186.18 元,清查值

33

25,599,186.18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资本溢价 19,130,000.00 6,469,186.18 25,599,186.18

其他资本公积 - - -

合计 19,130,000.00 6,469,186.18 25,599,186.18

调整数说明:补提公司对子公司南雅电子厂的长期股权投资及资本公积,

金额 6,469,186.18 元。

24、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账面值 34,316,636.19 元,调整数为-109,685,206.91 元,清查

值-75,368,570.72 元。

项目 账面值 调整数 清查值

未分配利润 34,316,636.19 -109,685,206.91 -75,368,570.72

合计 34,316,636.19 -109,685,206.91 -75,368,570.72

八、股权投资情况

(一)对子公司投资

子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南和华毅塑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

电子工业 138 万 34.43% 34.43%

胶制品有限公司 镇布沙路 100 号

注1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 1,000.00 万

深圳南雅电子厂 其他工业 70.00% 70.00%

镇布沙路 100 号 港币

河源市南和通讯实 和平县阳明镇工业

电子工业 3000 万 100.00% 100.00%

业有限公司 园内

和平县南雅电子科 和平县阳明镇工业

注2 电子工业 156 万 55.00% 55.00%

技有限公司 园内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

深圳市南和投资有

镇布沙路 100 号一 其他工业 500 万 100.00% 100.00%

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

街道布沙路 100 号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电子工业 1500 万 60.00% 60.00%

南和公司厂房 1 栋 3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

深圳市源宝科技开

街道宝丽路 59 号宝 其他工业 900 万 100.00% 100.00%

发有限公司

丽花园南和公司

香港百雅亚洲有限

香港 其他 100 万港币 100.00% 100.00%

公司

注 1:深圳南雅电子厂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已成立清算小组,处于清算状态。

注 2:和平县南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已成立清算小组,处于清算状态。

34

(二)子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和平县南雅 深圳市南和 深圳市源宝 深圳市南和移

百雅亚洲有 深圳南雅电子 深圳市南和华毅塑 河源市南和通讯实

项目 电子科技有 投资有限公 科技开发有 动通信科技股

限公司 厂 胶制品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 司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815,830.90 263,297.46 878,592.69 4,587,276.54 3,744,113.88 33,667,437.55 37,452,364.54 65,155,459.33

非流动资

- 86,695.66 15,337.30 12,779.85 5,381,910.69 3,077,431.16 16,086,886.33 52,446,240.79

资产合计 815,830.90 349,993.12 893,929.99 4,600,056.39 9,126,024.57 36,744,868.71 53,539,250.87 117,601,700.12

流动负债 15,610.69 4,232,978.66 -4,740.54 218,865.83 128,120.92 21,345,397.05 21,451,848.73 91,683,789.63

非流动负

- - - - - 329,550.03 22,065,200.00 -

负债合计 15,610.69 4,232,978.66 -4,740.54 218,865.83 128,120.92 21,674,947.08 43,517,048.73 91,683,789.63

少数股东

- -1,164,895.66 404,401.74 - - 6,027,968.65 6,571,557.94 -

权益

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 800,220.21 -2,718,089.88 494,268.79 4,381,190.56 8,997,903.65 9,041,952.98 3,450,644.20 25,917,910.49

权益

35

(三)对联营企业投资

子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物业管理、物业租赁;空调、机械设备

深圳市华顺物业

深圳 的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保养;企业管理 50 万 45% 45%

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经营性停车场业务

沙塘布村委会

深圳 - - 40% 40%

(水厂)

(四)联营企业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深圳市华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沙塘布村委会(水厂)

流动资产 1,144,200.82 481,832.35

非流动资产 440,167.86 11,558,814.18

资产合计 1,584,368.68 12,040,646.53

流动负债 1,298,412.68 13,641.57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1,298,412.68 13,641.57

净利润 -151,209.84 38,001.02

九、其他事项说明

(1)深圳南和公司子公司河源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100 万元出资取

得和平县宝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发公司)100%股权,同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

4,556.80 万元对宝发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宝发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4,656.80 万元,工

商变更已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完成,宝发公司更名为和平县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013 年 1 月 8 日深圳南和公司与天安数码城(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深圳

市龙岗区南和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书》,将项目地块(宗地号:G06414-1,面

积 49009.8 平方米)及其地上建筑物通过拆迁重建方式进行城市更新。并约定根据搬迁

物业建筑面积按照一定比例补偿回迁物业建筑面积,约计 74154 平方米。根据深圳市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2016 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公告,

该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深圳市政府已批准。2016 年 3 月深圳天安数码城发展有限公司已

取得南湾南和通讯及南岭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的重大项目证书。

十、本报告的适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南和公司股权之用,非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

媒体。

36

附件:资产负债清查表

清产核资明细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杨如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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