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8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建设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基本
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90 号)的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33,994,588 股 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37 元。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
司 成 功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33,994,588 股 , 募 集 资 金 合 计
590,485,993.5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4,344,682.97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
信验字[2015]第 4-00068 号《验资报告》,该募集资金公司设专项账户管理。
二、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及投资
进度如下:
(一) 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用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1 《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 40,390.30 40,390.30
2 《印象沙家浜》驻场实景演出项目 26,665.20 17,044.16
合计 57,434.4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截止2016年7月14日)(未经
审计)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 项目达到 项目完
承诺用募集
序 集资金总额 预定可使 工情况
项目名称 投资额 资金投入总
号 用状态日
额
期
《远去的恐龙》大 2016 年 07
1 型科幻演出项目
40,390.30 40,390.30 23,142.17 月
未完工
《印象沙家浜》
2016 年 12
2 驻场实景演出项 26,665.20 17,044.16 15.7530 未完工
月
目
合计 67,055.50 57,434.46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
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及时间
《远去的恐龙》以国家体育馆为演出场地,在不改变国家体育馆地位的用途
及设施的条件下,在国家体育馆室内进行大型舞美及机械的设计及安装,其难度
超出了预期,主要是设计、安装施工、消防、安防等方案需要多次论证并进行反
复试验进行优化,导致工期延长;其次,演出的舞美机械道具在江苏地区制作,
由于其体量庞大,需在室外高空作业完成,受今年江苏地区多雨的天气影响,制
作进度没有达到预期,从而影响了项目的总进度。
从目前制作及设计、施工进度分析,公司预计《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
项目演出时间不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若演出时间提前,公司将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
四、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远去的恐龙》演出时间延后,将对公司今年的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将严格督促制作单位抓紧制作及施工,
尽量将演出时间提前。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审批
1、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远去的恐龙》大
型科幻演出项目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之事项进行核查后,发
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符合项目实际实施情
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
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也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之事项。
(三)监事会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建设进度的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
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切实可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
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之事项。
(四)保荐机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
资建设进度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八菱科技本次调整《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之事项,
已经八菱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建设进度是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而做出的时间上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内容,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八菱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之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部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
设进度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 2015
年非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