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8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7月19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
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4人,其中董事程启智先生因公出
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黄志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罗光缉先生、
杨经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建设进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将“《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
出项目”的 计划完成日期调整为2016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20日披露于《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建设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7)。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