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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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6)第 0793 号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_zx_cpa@163.com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6)第 0793 号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啤酒”)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0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珠江啤酒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截至 2016

年 0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珠江啤酒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该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

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

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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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珠江啤酒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0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珠江啤酒截至 2016

年 0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仅供珠江啤酒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

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珠江啤酒申请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

报。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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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要求,编制

了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

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05 号的核准,广州珠江啤

酒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 万股。根据

2010 年 8 月 9 日募股结束日实际认缴募股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0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 27,886,867.32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113,132.68 元。

2010 年 8 月 9 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2010)羊验字第 2000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前次募

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存 2016 年 3 月 31

户名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储银行名称 日专户余额(元)

广州珠 江啤

民生银行广 已销

酒股份 有限 323014180000509 100,000,000.00 0.00

州珠江支行 户

公司

广州珠 江啤 招商银行广

已销

酒股份 有限 州黄埔大道 20900192610801 100,000,000.00 0.00

公司 支行

4

广州珠 江啤

中信银行广 已销

酒股份 有限 7443100182600057010 65,700,000.00 0.00

州环市支行 户

公司

广州珠 江啤 637957760126(银行系统升

中国银行广 已销

酒股份 有限 级前账号为: 120,000,000.00 0.00

州珠江支行 户

公司 802024096908094001)

721157752747(银行系统升

广西珠江啤 中国银行广 已销

级前账号为: 0.00

酒有限公司 州珠江支行 户

802067239408093001)

693857764965(银行系统升

广西珠江啤 中国银行广 已销

级前账号为: 0.00

酒有限公司 州珠江支行 户

802067239408211001)

合计 - 385,700,000.00 0.00

注: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6,000,000.00元,共支付发行费用27,886,867.32元,

包括:承销保荐费20,300,000.00元,审计验资费2,470,000.00元,律师费1,350,000.00

元,印刷及信息披露费2,997,700.00元,登记托管及上市初费580,016.18元,印花税

189,151.14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扣 除 上 述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78,113,132.68元

2010年9月,本公司及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公司”)均与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公司(简称“广州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正常履行。

2010年9月26日,公司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募集资金

37,812万元对广西公司实施增资进行项目建设,由广西公司在原监管银行之一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开立验资专户,账号为802067239408093001,并将该验

资专户同时作为新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由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广州证券

和广西公司共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3月11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效益,广西公司与广州证券、开户银行

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作为2010年9月27日所签《募集资金三方

5

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广西公司开设新的募集资金帐户,以定期存单方

式存放募集资金,新帐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账号为

802067239408211001(2011年9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账号更新为

693857764965)。

2011年,经广州证券同意,公司将民生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招商银行广州

黄埔大道支行、中信银行广州环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撤销,其账户

余额全部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账号为

802024096908094001(2011年9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账号更新为

637957760126)。

2014年5月6日,经广州证券和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将在中国银行广州珠

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账号:637957760126)撤销,其账户余额

590,624.6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5月15日,经广州证券和董事会决议同意,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将

在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账号:693857764965)撤

销,撤销时该账户余额为0.00元。

2014 年 5 月 16 日,经广州证券和董事会决议同意,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

司将在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账号:721157752747)

撤销,其账户余额 9,284,116.93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0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验

资费等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仅为人民币 378,113,132.68 元,与同时实施广西

珠啤年产 20 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和湖南珠啤年产 20 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两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额 10.67 亿元相差较大,为确保目前已经开工

建设的广西珠啤年产 20 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经 2010 年 9 月 3 日

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0 年 9 月 21 日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公司取消湖南珠啤年产 20 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本次变更已经获得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广州证券书面同意。

在广西珠啤年 20 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确保工程质量等

级和产能规模等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想方设法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将原计划进

口的设备改为国产,降低了设备购置成本,同时由于国内大部分建筑材料和设

备实际购进价格与前两三年相比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根据以上实际情况,经

201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1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通过,将广西珠啤年产 20 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预算投资

额由 52,512 万元调减为 37,211 万元,项目产能规模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已经

获得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广州证券书面同意。

3、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201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37,211.00 万

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37,446.84 万元,超支资金 235.84 万元,超支比例为 0.6%。

其中:广西珠啤年产 20 万千升啤酒项目超支 235.84 万元,投资金额超支主要

系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增加了项目支出。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4、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投产,201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

资金节余资金 983.55 万元(含专户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5 月撤销全部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时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总额

为 987.47 万元,超出 3.92 万元为利息收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7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发行未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止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

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9 日

8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注 1) 37,811.3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8,434.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8,434.31

其中:2010 年使用 21,376.61 万元,2011 年使用 8,485.46 万元,2012 年使用 2,275.42 万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元、2013 年使用 5,004.72 万元、2014 年使用 1,292.10 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态日期(或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截止日项目

金额的差额

完工程度)

广西珠啤年产 20 万千 广西珠啤年产 20 万千 235.84

1 52,512.00 37,211.00 37,446.84 52,512.00 37,211.00 37,446.84 2011 年 6 月

升啤酒项目 升啤酒项目 (注 2)

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2 - 983.55 987.47 - 983.55 987.47 3.92 不适用

资金 动资金

合 计 52,512.00 38,194.55 38,434.31 52,512.00 38,194.55 38,434.31 239.76

注 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 2010 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注 2:广西珠啤年产 20 万千升啤酒项目投资金额超支 235.84 万元,投资金额超支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增加了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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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又一期实现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期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2016 年 1-3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现效益 效 益 ( 注 3)

用 率 ( 注 1)

(未经审计)

广西珠啤年产 20 万千升

1 44.24% 见注 2 435.05 96.22 625.74 185.95 1,578.06 否

啤酒项目

合 计 44.24% 435.05 96.22 625.74 185.95 1,578.06

注 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募投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 2:承诺效益:本项目达产后,年均实现销售收入 42,871 万元,年税后利润 3,521 万元

注 3:公司广西珠啤年产 20 万千升啤酒项目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原因是广西为公司逐步开拓的省外市场,其项目产能正处于配合市场销售情况逐步释放的阶段,产量未

快速达到预期设计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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