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快乐购 公告编号:2016-048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经公
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在巨
潮资讯网发布。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01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 元(含税),送 0 股,转增 0 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2,486.2
万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58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每 10 股派 0.62 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
纳)。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25 日
除 息 日:2016 年 7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6 年 7 月 25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所得股息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4 芒果传媒有限公司
2 08*****115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 08*****169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8*****213 天津红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5 08*****988 弘毅投资产业一期基金(天津)(有限合伙)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黄建庸、胡凌玲
电话:0731-82168010
传真:0731-82168888-00440
邮编:41000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金鹰阁二楼
七、备查文件
1.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