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8 证券简称:富瑞特装 公告编号:2016-049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误操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
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出现因误操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问题发生后,邬品
芳先生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邬品芳先生之子女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误操作以邬品芳先生的账户在二级市
场买入公司股票 9200 股,成交价格 19.59 元/股。此前,邬品芳先生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350 万股,减持价格
22.63 元/股(公司于 2016 年 4 月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折算后邬品芳先生减持价格为 14.14 元/股)。
本次误操作行为发生后,邬品芳先生立即向董事会报告了相关情况,经公司
董事会核查,此次股票交易行为属于六个月内的双向操作,违反了《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上述交易行为发生后,邬品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9,289,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47%。
二、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处理情况
1、《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
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经董事会核查,公司近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上述违规买卖股票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
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邬品芳先生尚未因上述股票交易行为获益,因此
暂无可没收收益,邬品芳先生本次违规购买之公司股票 9200 股在出售后所得收
益(如有)将全部上缴公司。
2、公司内部对邬品芳先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实施通报批评并要求作
出书面检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对邬品芳先生本人处以自 2016 年 7 月份起停发 6 个月董事津贴的处罚。
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歉意,并已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近亲属按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
规定进行自查。再次组织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督促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户,加强合规运作理
念,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