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7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7 月 19 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6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9%。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16-073),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计划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24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94%)。
本次减持后,林福椿、林文洪的前述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林福
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以下简称“林氏家族”)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由 252,114,228 股减少至 179,644,228 股,持股比例由 34.60%降至 24.65%,
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林福椿 大宗交易 2016-7-13 12.16 3,607 4.95
林福椿 大宗交易 2016-7-19 12.87 2,000 2.74
林文洪 大宗交易 2016-7-19 12.87 1,640 2.25
合 计 7,247 9.94
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7 月 19 日合计减持 7,247 万
股,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7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
告编号:2016-07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7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076、2016-08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1,079,002 13.87% 45,009,002 6.18%
林福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079,002 7.70% 9,002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00 6.17% 45,000,000 6.18%
合计持有股份 22,439,056 3.08% 6,039,056 0.83%
林文洪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439,056 3.08% 6,039,056 0.8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林氏家族关于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进行预先披露,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16-073),本次减持股份的数量在该减持计划内。
3、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
承诺履
序号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行情况
严格履
1 关于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长期
行承诺
严格履
2 关于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长期
行承诺
林福椿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交易(并购
重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取得的本次 2015-4-1 至 严 格 履
3
发行的 4,500 万股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2018-3-31 行承诺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
行。
2014 年至 严格履
4 关于公司业绩的承诺
2016 年 行承诺
本次交易(并购重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交易 2014-12-31
严格履
5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 至
行承诺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2015-12-30
关规定执行。
严格履
6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长期
行承诺
林福椿 严格履
7 林文昌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长期
行承诺
林文洪
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 严格履
8 林文智 长期
承诺 行承诺
公司股票复牌后,在股价低于 12.00 元/
在履行
9 股,将择机持续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合 长期
期内
计增持总金额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根据福建证监局《关于维护上市公司股
价稳定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15〕
2015-7-9 至 严 格 履
10 153 号)的相关规定,一致承诺六个月内
2016-1-8 行承诺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
持有股份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
林文昌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严格履
11 任职期间
林文智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行承诺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止本公告日,林氏家族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公司控股股东林氏家族本次减持后,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79,644,228 股,持股比例为 24.65%,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林福椿先生股份减持告知函;
2、林文洪先生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