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与境外商业银行签署重要合同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9 19:29: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6-124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境外商业银行签署重要合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亮科技”)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与境外商业银行签订重要合作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6-122),披露长亮科技全资子公司长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之 子 公 司 长 亮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 长 亮 国 际 ”) 与 境 外 商 业 银 行 MG

Commercial Bank(以下简称“MG”)签订服务合同的相关事宜,因监管要求现

将该合同的具体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本次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合同存在被取消的风险:若客户要求取消合同,

需征得长亮国际同意,并向长亮国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造成的不可挽回

的损失的费用。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本次合同的履行预计不会对 2016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MG 成立于 2015 年,注册设立于南太平洋西部的瓦努阿图共和国,主要业

务为客户提供各类银行金融服务,主要负责人是 Wong Kin Lung。

公司与 MG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合同的主要内容包含技术许可、核心业务系统、资金系统、网银系统、

移动银行系统解决方案以及交付初期的维护服务,交易总金额 133.6 万美元。

2、付款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支付。

3、合同签署时间:2016 年 7 月。

4、合同生效条件:自签订日起生效。

5、履行期限:本合同无期限限制,软件许可有效期为 10 年且可续。

6、违约责任:

若客户要求取消合同,需征得长亮国际同意,并向长亮国际支付相应的违约

金以及因此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的费用。赔偿上限为 80,000 美金或总成本或客

户应付给长亮国际的实际费用,按此三者中的较小者支付。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相关数据,本合同的总金额 133.6 万美元,未超过

经审计的公司 2015 年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 10%,不会对 2016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

长亮科技自 2015 年全面启动国际化战略以来,通过成立长亮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搭建专业化的国际化战略运营平台,逐步向海外市场迈进。此次长亮国

际与 MG 达成合作,展现了长亮科技自主创新优秀产品走出国门的海外竞争能

力,是公司国际化战略推进过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将会对公司的后续发展产生积

极深远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日常经营行为,不需要

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被查文件

1、《License Order》;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亮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