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6-066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19 日 14:30-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梅路 2975 号虹梅嘉廷酒店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陈楚辉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 人,代表股份 35,860,05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4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6,252,0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9,607,9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1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10,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78%;反对 649,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10,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78%;反对 649,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福成、陈福泉、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二)《2016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10,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78%;反对 649,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10,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78%;反对 649,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福成、陈福泉、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10,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78%;反对 649,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10,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78%;反对 649,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福成、陈福泉、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10,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78%;反对 649,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10,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878%;反对 649,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福成、陈福泉、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和张俊逸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