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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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16-05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三)开市起临时停牌。经各方确认,上述事

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重组之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精密数控机床及

相关软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发

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开市

起继续停牌。2016 年 6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8 日、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分

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044、2016-046、2016-047),

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6-048),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7 月 7 日、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

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049、2016-50、2016-51)。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标的资产情况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精密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及相关软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

销售。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龚伦勇先生,龚伦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标的公司持股

情况如下:

龚伦勇:65.9509%;

彭君:7.0357%;

龚伦佑:0.0985%;

龚伦富:0.0985%;

龚伦明:0.0985%;

彭宇:0.1970%;

深圳市远洋翔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6905%(龚伦勇 100%投资的公司);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交易具体情况

1、本次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三)与交易对方沟通情况

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积极沟通,尚未签署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待签署

相关协议后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分别聘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高鹏律师事务

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

中介机构参与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

项工作,选聘的中介机构已入场工作,正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尽

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五)本次重组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重组不存在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取得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

情形。

二、申请继续停牌原因及停牌时间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核查评估工

作尚未完成,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

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交所《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一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

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恢

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

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

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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