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0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交联交易的议案》未获通过。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因工作
失误,现对第一个议案表决结果作出以下更正:
原文:“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7,739,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89%;反对 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11%;弃权 54,066,0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54,060,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8.8915%。现场
出席关联股东冯毅先生、冯华先生、冯军先生持有股份 109,639,973 股,回避表
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64,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1%;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9%;弃权2,614,863股(其中,
因 未 投 票 默 认 弃 权 2,609,26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6.1609%。”
现更正为:“1、审议未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1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7,73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41.1080%;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54,066,05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60,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8.8915%。现场出席关联股东冯毅先生、冯华先生、冯军先生合计持有股份
109,639,973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64,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3.8366%;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5%;弃权2,614,863股(其中,
因 未 投 票 默 认 弃 权 2,609,26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6.1609%。”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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