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股权过户完成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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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股权过户

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东股份”)持股5%

以上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毕,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于2016年7月19日出具了《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5日披露了《永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

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并于同日披露了天津东方富

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其所持有的永东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16%),

协议转让给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过户履行情况

2016年7月19日,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取得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东天津东方富

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000,0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12.16%)过户至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至此,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完成。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天津东方

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持有公司股票,深圳市东方富海

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16%。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会公告【2016】1号”的规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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