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6-056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09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涉及事项予以落
实。由于本次涉及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需核实的事项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地区,
较为复杂,相关资料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同时,本次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报告
已过有效期(审计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需要进行
补充更新。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
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
意见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以
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