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公告编号:2016-05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7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塘路 333 号智选假日酒店 1 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387,4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
1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调整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8,249,894 99.76 137,600 0.24 0 0.00
2、 议案名称: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8,249,894 99.76 137,600 0.24 0 0.00
2
3、 议案名称: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8,249,894 99.76 137,600 0.24 0 0.00
4、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
三次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8,249,894 99.76 137,600 0.24 0 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三次修订)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3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8,249,894 99.76 137,600 0.24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公司调整 58,24 99.76 137,6 0.24 0 0.00
2015 年度非公 9,894 00
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2 2015 年度非公 58,24 99.76 137,6 0.24 0 0.00
开发行股票预 9,894 00
案(四次修订
稿)
3 2015 年度非公 58,24 99.76 137,6 0.24 0 0.00
开发行股票募 9,894 00
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
4 关于签订《附条 58,24 99.76 137,6 0.24 0 0.00
件生效的 2015 9,894 0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协
议之三次补充
协议》的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 58,24 99.76 137,6 0.24 0 0.00
非公开发行股 9,894 00
票涉及关联交
易(三次修订)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227,312,500 股,已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4
本次审议的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曦、孔非凡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
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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