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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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以

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俞翔女士主

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使用 12,073.8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出

具了《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12,073.85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同 等 金 额 的 自 筹 资 金

12,073.85 万元。

《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

授权总经理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每次购

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授权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基础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同

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公告》详见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

定期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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