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6-04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2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年3月29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
于2016年3月2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6-012)。2016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
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6月17日,经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6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公司已
分别于2016年4月6日、4月13日、4月20日、5月5日、5月12
日、5月19日、5月26日、6月2日、6月8日、6月17日、6月28
日、7月5日、7月1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6-013、2016-014、2016-015、2016-027、2016-028、
2016-031、2016-032、2016-036、2016-037、201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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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016-043、2016-044),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能能交”)、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能”)和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世纪城集团”),根据公司与上述三方于 2016
年 6 月 1 日签署的框架协议,本次重组方案如下: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能能交、南京华能和世
纪城集团持有的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华能
能交和南京华能持有的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
南京华能所持有的南京市燕江路 201 号房产,同时募集配套
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并经
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定;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金额
的 100%。
各方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包
括但不限于购买资产范围、资产定价、发行股份定价及数量、
配套融资认购方式等。
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
积极论证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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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本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在公司组织下,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对交易标的的初步尽调工作,与
国资监管部门已进行多轮沟通,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推
进;
2、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主要条款已基本确定,但仍需进
一步论证和沟通,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3、与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编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同时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公司继续停牌的原因及预计复牌时间
自停牌以来,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已开展多项工作推动
本次重组,但由于下列原因,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
程序后 4 个月内(即 2016 年 7 月 21 日之前)披露本次重组
预案并复牌。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法律、财务、业务等各方
面核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
进一步论证和沟通;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
预案的原则性同意。鉴于本次重组相关核查工作量较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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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预案的原则性同意。
鉴于上述原因,充分考虑上述事项的复杂性及需沟通各
方较多,同时,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但最迟
不晚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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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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