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监事金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吴迪先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愿意接受市
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经审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行为。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依据和程序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江苏双星彩
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
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