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6-082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市港区汤山建设工程队起诉子公司海南景运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829547 元。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获悉,公司子公司海南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收到浙江
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即《民事诉状》所称“贵院”,或以下简称“平湖法院”)
出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嘉兴市港区汤山建设工程队(以下简称“原
告”)提交的《民事诉状》、《证据目录》。平湖法院已受理上述案件【(2016)
浙 0482 民初 2268 号)】,并将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开庭审理。
一、本次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民事起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嘉兴市港区汤山建设工程队
经营地址:平湖市乍浦镇汤山东路环卫所北侧
经营者:严云华,女,汉族,1966 年 3 月 29 日生
住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亭子桥村赵家桥 10 号
被告:海南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 228 号财富海湾大酒店
法定代表人:廖虹宇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 829547 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3 年 8 月 7 日,原告与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安
装工程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将 1#2#6#7#楼前外围主千道路及里浦山开关站至 3#
楼路桥道路修建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工程地点为海洋花园,工程承包方式为包
工包料,合同暂估价为 100 万元,同时合同对工程要求、合同价款支付等进行了
约定。2014 年 10 月 29 日原被告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签订一份
《主体变更三方协议》,协议约定由被告取代《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中平湖九龙
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的主体地位,由被告享有和承担《建筑安装工程协议》
相应的权利义务。原告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经审核上
述工程造价为 881073 元,被告支付工程款 70 万元,尚欠工程款 181073 元。
2013 年 10 月 26 日,原告与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签订《建筑
安装工程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将海洋花园 7#楼至外婆山道路工程发包给原告施
工,工程地点为海洋花园南侧靠山体道路,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暂估
价为 142.9 万元,同时合同对工程要求、合同价款支付等进行了约定。2014 年
10 月 29 日原被告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签订一份《主体变更三方
协议》,协议约定由被告取代《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中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
有限公司的主体地位,由被告享有和承担《建筑安装工程协议》相应的权利义务。
原告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经审核上述工程造价为
1505874 元,被告支付工程款 85.74 万元,尚欠工程款 648474 元。
上述两个工程被告共计尚欠原告工程款 829547 元,至今未付,由此成讼。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
讼,望判如所诉。”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
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