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9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已于2016年7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
三、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始于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8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7月18日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
全体监事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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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1,446,1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32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5 人,所持股份 110,293,48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37.957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所持股份 91,152,6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31.37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所持股份 16,180,137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5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53,5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5,526,6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435%。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7,739,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89%;反对 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11%;弃权 54,066,0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54,060,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8.8915%。现场
出席关联股东冯毅先生、冯华先生、冯军先生持有股份 109,639,973 股,回避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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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64,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1%;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9%;弃权2,614,863股(其中,
因 未 投 票 默 认 弃 权 2,609,26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6.1609%。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了冯毅、冯华、陈铁平、邸倩、王娜、李玉平为公司第四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冯毅 同意股份数:223,886,647 股
2.02.候选人:冯华 同意股份数:223,886,646 股
2.03.候选人:陈铁平 同意股份数:223,886,646 股
2.04.候选人:邸倩 同意股份数:187,906,947 股
2.05.候选人:王娜 同意股份数:187,906,947 股
2.06.候选人:李玉平 同意股份数:116,068,356 股
2.07.候选人:杜宁 同意股份数: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冯毅 同意股份数:4,606,701 股
2.02.候选人:冯华 同意股份数:4,606,700 股
2.03.候选人:陈铁平 同意股份数:4,606,700 股
2.04.候选人:邸倩 同意股份数:33,553,383 股
2.05.候选人:王娜 同意股份数:33,553,383 股
2.06.候选人:李玉平 同意股份数:16,069,356 股
2.07.候选人:杜宁 同意股份数:0 股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了蓝海林、夏明会、谢新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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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蓝海林 同意股份数:170,593,313 股
3.02.候选人:夏明会 同意股份数:170,593,311 股
3.03.候选人:谢新洲 同意股份数:190,585,27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蓝海林 同意股份数:6,133,353 股
3.02.候选人:夏明会 同意股份数:6,133,352 股
3.03.候选人:谢新洲 同意股份数:36,231,710 股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了梅琴、余中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以上两位监事
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经强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梅琴 同意股份数:114,621,651 股
4.02.候选人:余中华 同意股份数:114,621,65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梅琴 同意股份数:4,981,678 股
4.02.候选人:余中华 同意股份数:4,981,677 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
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
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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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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