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担任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曾双静先生因工作变
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
通证券决定由孙昭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机构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
孙昭伟,男,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金融学硕士,
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6 年。曾参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IPO、上海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主板 IPO(在会)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等项目;担任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IPO
(在会)和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主板 IPO(在会)等项目保荐代表人;
担任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重组项目主办
人。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为吴志君先生和孙昭伟先生,持续
督导期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但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继续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履行保荐职责直至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