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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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1 号)核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49,275,362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6.9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099,999,997.8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4,981,997.80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065,018,000.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

位,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016)

京会兴验字第 03020004 号】。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12,143,071.01 元,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4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 760,518,338.93 元,累计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7,643,409.9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该制度于 2015 年 6 月 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宝丽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华侨城支行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公司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670467091695 3,065,018,000.00 7,382,420.9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739365129531 -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020900202600014 - 724,721,653.4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华侨城支行 44181201040004306 - 28,414,264.58

合计 3,065,018,000.00 760,518,338.93

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

3,065,018,000.00 元对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增资。

三、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

集资金运用承诺,全额用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 超超临

界机组)建设。项目已于 2015 年 11 月 28 日奠基开工,目前建设进展顺利。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

为人民币 771,603,131.25 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

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2016)京会兴专字第 03020013 号《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经鉴证确认,截止 2016 年 4 月 22 日,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771,603,131.25 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

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予以披露(详见公司 2016-013 至

014 号、2016-016 号公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决策、执行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 14

亿元,其他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

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低风险、保

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8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详见公司 2016-013 至 014 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陆丰宝丽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华侨城支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签署

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总额 14 亿元的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 2016-029

号、2016-031 号公告)。

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年化

序号 签约时间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期限

收益率

1 中国银行股份有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2 亿元 3.00% 8 个月

2016 年 5 月 24 日

2 限公司梅州分行 【CNYAQKF】 2 亿元 3.10% 11 个月

保本保证

3 中国农业银行股 “本利丰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1 亿元 2.70% 62 天

收益型

4 2016 年 5 月 25 日 份有限公司梅县 “本利丰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1 亿元 2.80% 90 天

5 华侨城支行 “本利丰18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4 亿元 2.85% 181 天

6 2016 年 5 月 30 日 江西银行股份有 优盛理财—创利 16211 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 2 亿元 3.40% 370 天

限公司广州珠江

7 2016 年 5 月 31 日 优盛理财—创利 16212 理财产品 收益型 2 亿元 3.40% 372 天

新城支行

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四方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3,065,018,000.00 入募集资 912,143,071.01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00

总额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入募集资 912,143,071.01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比例

是 否 募 集 调 整 上 半 截 至 截至期末 项目达 本 年 度 是 否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已 变 资 金 后 投 年 投 期 末 投资进度 到预定 实 现 的 达 到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 项 承 诺 资 总 入 金 累 计 (%)(3) 可使用 效益 预 计化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 资 额(1)额 投 入= 状态日 效益

部 分 总额 金 额 (2)/(1) 期

变更) (2)

广东陆丰甲湖湾 否 3,065 3,065 912,1 912,1 29.76% 0 不 适否

电厂新建工程项 ,018, ,018, 43,07 43,07 用

目(2×1000MW 000.0 000.0 1.01 1.01

超超临界机组) 0 0

否 3,065 3,065 912,1 912,1 29.76% 0 不 适否

,018, ,018, 43,07 43,07 用

合计

000.0 000.0 1.01 1.01

0 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 771,603,131.25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 14 亿元,其他剩余募集资金暂

存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 34,981,997.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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