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8 16: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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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18 日,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7,033,773.57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置换金额为 37,033,773.57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 号)

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80,000.00 股,发行价为 22.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4,627,6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20,177,656.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274,449,944.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

师费、发行手续费以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共计

9,689,003.78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64,760,940.2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度 投资备案 项目环评批文

《关于苏州海顺包 《关于对苏州海顺

苏州海顺包装 装材料有限公司年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材料有限公司 产新型药用包装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 年产 6000 吨新 20,566 万元 料 6000 吨项目备案 报告表的审批意

型药用包装材 通知书》(苏州市吴 见》(苏州市吴江区

料项目 江区发展和改革委 环境保护局

员会(2015)67 号) (2013)28 号)

2 补充流动资金 5,910.99 万元 —— ——

合 计 26,476.99 万元 —— ——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筹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为

37,033,773.57 元。

公司固体制剂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行投入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类别 工程名称 已投资金额(元)

车间工程建设 18,343,419.86

主要生产项目

购设备预付款 18,690,353.71

合 计 37,033,773.57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37,033,773.57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37,033,773.57 元。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

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

要的。

3、独立董事意见:(1)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033,773.57元,本

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7,033,773.57元,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329 号)。(3)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4)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7,033,773.5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天风证券认为:海顺新材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

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顺新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天风证券

对海顺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

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329 号)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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