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18 日,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7,033,773.57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置换金额为 37,033,773.57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 号)
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80,000.00 股,发行价为 22.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4,627,6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20,177,656.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274,449,944.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
师费、发行手续费以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共计
9,689,003.78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64,760,940.2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度 投资备案 项目环评批文
《关于苏州海顺包 《关于对苏州海顺
苏州海顺包装 装材料有限公司年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材料有限公司 产新型药用包装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 年产 6000 吨新 20,566 万元 料 6000 吨项目备案 报告表的审批意
型药用包装材 通知书》(苏州市吴 见》(苏州市吴江区
料项目 江区发展和改革委 环境保护局
员会(2015)67 号) (2013)28 号)
2 补充流动资金 5,910.99 万元 —— ——
合 计 26,476.99 万元 —— ——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筹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为
37,033,773.57 元。
公司固体制剂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行投入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类别 工程名称 已投资金额(元)
车间工程建设 18,343,419.86
主要生产项目
购设备预付款 18,690,353.71
合 计 37,033,773.57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37,033,773.57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37,033,773.57 元。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
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
要的。
3、独立董事意见:(1)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033,773.57元,本
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7,033,773.57元,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329 号)。(3)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4)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7,033,773.5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天风证券认为:海顺新材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
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顺新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天风证券
对海顺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
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329 号)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