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
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承诺人:山西新华防护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 健
2016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