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6-06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关于更换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委派陈金荣先生、王海明先生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保荐期限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收到银河证券发来的《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
书》(以下简称“保荐总结报告书”)并在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根据银河证券
在保荐总结报告书所述,银河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满,但
将对公司尚未完结的募集资金事项进行持续核查及督导。
鉴于银河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陈金荣先生近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
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银河证券现委
派保荐代表人邢仁田先生(邢仁田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陈金荣先生继续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飞利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为王海明先生、邢仁田先生,持续督导期限延续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事项完结为止。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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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邢仁田先生简历
邢仁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监,硕士研究生学历,
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8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并负责永
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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