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8 09:28: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56号文核准,招股说明

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和发行人

网站(www.omnijoi.com),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

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同时

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投资者在 2016 年 7 月 2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7 月 26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

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

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

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7 月 28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十、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

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7,763万股,无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2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

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

交易资格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

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深证上[2016]3号)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6年7月26日),其他

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17楼

电话 025-83188552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10-65058239

发行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幸福蓝海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