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8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黄志强先生的通知,其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2016 年 7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股
份合计 381,2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
2016 年 7
黄志强 集中竞价 34.84 元/股 180,849 0.06%
月 14 日
-2016年年
黄志强 集中竞价 7 月1515日日 34.72 元/股 200,400 0.07%
合计 381,249 0.1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总股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884,138 8.78% 24,502,889 8.65%
黄志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 6,221,035 2.20% 5,839,786 2.0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63,103 6.59% 18,663,103 6.59%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黄志强先生在认购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其参与认
购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
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志强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黄志强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黄志强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按规定对黄志强先生的减持计划进行了
预先披露,黄志强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见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4)。
(2)、黄志强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
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