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6—019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
届事项的问询函》及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兰州长
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
公函[2016]0854 号)。根据问询函要求,就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已于一年前届满,请说明
换届工作推进缓慢的具体原因。
回复: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
资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甘发[2014]13 号)、《中共甘肃省
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
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
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6]6 号)、《中
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
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
的通知》(甘组通字[2016]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作为
甘肃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须建立以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占多数
为主要实现形式的规范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 2015 年
7 月届满时,《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的实施意见》尚未出台,规范董事会建设、规范监事会设置的相关
1
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正在制定中,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尚未
建立,按照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考虑和统筹安排,公司换届工作
相应延缓。
二、本次换届工作及相关股东方已履行的程序和尚需履行的程序,
以及相关工作安排和预计完成时间。
回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上报了《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进行换届的请示》(长城电工董办发[2015]181
号)。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省属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
设实施方案》,按照《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省属国
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正在沟通酝酿、遴选推
荐公司董事及监事候选人。下一步,尚需履行考察、提名及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程序,预计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本
次换届工作。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及时推进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完善公司治理。
回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积极推进公司换届工作进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治理,
建立健全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并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