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
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沃华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华医药”或者“公司”)2008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在 200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同时承接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沃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职责。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截至沃华医药 2009 年年度报告出
具之日,国都证券对沃华医药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但鉴于沃华医药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国都证券仍需对募集资金继续履行保荐工作职责。国都证券现就沃
华医药在 2016 年半年度(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6 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85 元,扣
除发行费用 1,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907 万元。于 2007 年 1 月 16 日存
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账号为
397101561848094001(银行账号已变更为 235102187418)。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鲁天恒信验报字
[2007]1101 号验资报告。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6 年 1-6 月使用金额及
期末余额
单位:元
2016 年 1-6 月使用金额 2016 年 6 月 30 日余额
置换
募集资金 以前年度已 直接投 暂时 累计利息
先期
净额 投入 入募集 补充 收入净额 专户 定期
投入
资金项 流动 余额 存款
项目
目 资金
金额
179,070,000.00 187,188,493.44 - 8,118,493.44 0.00 0.00
(二)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32 号文批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1,200 万股。经与主承销商国都证券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 1,2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6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15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26,162 万元。于 2008 年 8 月 14 日缴存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账号为
37700508101801005771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验证,并出具万会业字(2008)第 2372 号验资报告。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
核算,公司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97101561848095001(银行账号已变更为 236402187410)。
2、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6 年 1-6 月使用
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元
2016 年 1-6 月使用金额 2016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募集资金 以前年度已 置换先 直接投 暂时 累计利息
净额 投入 期投入 入募集 补充 其它(注 收入净额 专户 定期
项目金 资金项 流动 1) 余额 存款
额 目 资金
168,591,4 14,467,5 115,130,
261,620,000.00 49,528,413.40 12,959,394.97
61.43 40.00 017.00
注 1:本期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14,467,540.00 元,本期其他用使用募集资金为 115,130,017.00 元,用于归还
2015 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截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专户结存 12,959,394.9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企业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
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自 2008 年 4 月 22 日起由国都证券承接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
2007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就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
存储与管理相关事宜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就 200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存储与管理相关事宜,公司与国都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三方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235102187418 0.00
合计 0.00
(二)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236402187410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377005081018010057711 12,959,394.97
合计 12,959,394.97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四、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2016 年 1-6 月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17,907.00 -
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18,718.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19% 额
是 否
项目达
已 变 截至期末 2016 年
募集资金 本期实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 更 项 调整后投 投入进度 1-6 月 募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际投入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目 目(含 资总额(1) (%)(3) 集资金实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金额 (2) 状态日
部 分 =(2)/(1) 现的效益
期
变更)
心可舒 GMP
2009 年
车间建设项 否 4,564.45 4,564.45 5,767.59 126.36% 1,773.88 否 否
3月
目
中 药 提 取
2009 年
GMP 车间建 否 4,927.17 4,927.17 5,355.41 108.69% 无 不适用 否
3月
设项目
新药研发中 2009 年
否 2,640.20 2,640.20 3,818.88 144.64% 无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3月
营销网络建
是 2,9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设项目
收购康辰药
2015 年
业 51% 股 权 是 2,900.00 3,776.97 130.24% 294.96 是 是
9月
项目
承诺投资项
15,031.82 15,031.82 18,718.85 - 2,068.84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
0.00 0.00 0.00 0.00 0.00
向小计
合计 15,031.82 15,031.82 18,718.85 - 2,068.84
1、中药提取 GMP 车间建设项目、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单独产生效益。
未达到计划 2、心可舒 GMP 车间建设项目、中药提取 GMP 车间建设项目、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建设期间建筑材料
进 度 或 预 计 以及人工价格大幅上涨原因造成成本超过了项目预算。项目完工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09 年 3 月进
收 益 的 情 况 行了 GMP 认证,因此实际于 2009 年 3 月正式投入生产。
和原因(分具 3、心可舒 GMP 车间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心可舒片已增补进国家的基本
体项目) 医药目录,虽然公司采取了扩展营销网络、提高产品销售区域的覆盖率等措施,营业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但增
长至预期收益还需一定时间,报告期内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在原有 22 个省级营销办事处的基础上,扩建至 40 个营销办事处,购买房产,但是自 2008
项目可行性
年开始,全国房价非理性迅猛上涨,公司为规避房价波动风险,延迟实施了该项目。近年的经营实践表明,各地
发生重大变
办事处租用办公地点,可以降低固定资产投入,提高费用的灵活性和使用效率,避免房价波动对募投项目产生不
化的情况说
利影响。为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促进公司业绩稳定、持续增长,公司决定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
明
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2,900.00 万元用于收购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51%股权。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无
地点变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无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无
投入及置换
情况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
情况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无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无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
用 及 披 露 中 由于公司老厂区土地已被政府收回,公司已于 2008 年 12 月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公司用研发中心部分闲置房间
存 在 的 问 题 作为办公用房。
或其他情况
(二)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2016 年 1-6 月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26,162.00 12,959.76
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656.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818.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4.24%
承诺投资项 是 否 已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本 期 实 际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 目 达 到 2016 年 是否达到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目 变 更 项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末投入 预 定 可 使 1-6 月实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目(含部 总额 金额(2) 进度 用状态日 现 的 效
分变更) (%)(3) 期 益
=(2)/(1)
口服液 GMP
车间建设项 是 4,949.56 1,572.43 1,572.43 100.00% 已终止 无 不适用 是
目
胶囊剂 GMP
是 4,652.95 1,604.88 1,604.88 100.00% 已终止 无 不适用 是
车间项目
颗粒剂 GMP
是 4,461.28 1,550.16 1,550.16 100.00% 已终止 无 不适用 是
车间项目
膏剂 GMP 车
是 4,892.21 1,653.99 1,653.99 100.00% 已终止 无 不适用 是
间项目
滴丸车间
GMP 建设项 是 6,015.75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目
丹参GAP 基
地建设项目 是 4,244.43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滴丸研发平
是 1,821.51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台
收购济顺制
药51%股权 是 11,985.00 10,786.50 90.00%
项目
2015 年 6
收购济顺制 76.41 不适用 是
月
药51%股权
是 96.69 96.69 100.00%
项目配套流
动资金
收购康辰药
2015 年 9
业51%股权 是 12,574.54 1,446.75 12,554.25 99.84% 294.96 不适用 是
月
项目
承诺投资项
31,037.69 31,037.69 1,446.75 29,818.90 - 371.37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
0.00 0.00 0.00 0.00 0.00
向小计
合计 31,037.69 31,037.69 1,446.75 29,818.90 371.37
未达到计划 1、公司现有产能足以满足目前销售需求,为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促进公司业绩稳定、持续增长,
进度或预计 公司终止滴丸车间 GMP 建设项目、丹参 GAP 基地建设项目、滴丸研发平台,并将上述终止项目募集资金总计
收益的情况 12,081.69 万元中的 11,985.00 万元用于收购南昌济顺制药有限公司 51%股权,剩余募集资金 96.69 万元用于补充
和原因(分具 公司本次收购项目配套流动资金。
体项目) 2、公司现有产能足以满足目前销售需求,为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促进公司业绩稳定、持续增长,
公司终止口服液 GMP 车间建设项目、胶囊剂 GMP 车间项目、颗粒剂 GMP 车间项目、膏剂 GMP 车间项目,并
将上述终止项目募集资金 12,574.54 万元用于收购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51%股权。
1、公司现有产能足以满足目前销售需求,为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促进公司业绩稳定、持续增长,
公司终止滴丸车间 GMP 建设项目、丹参 GAP 基地建设项目、滴丸研发平台、口服液 GMP 车间建设项目、胶囊
项目可行性 剂 GMP 车间项目、颗粒剂 GMP 车间项目。
发生重大变 2、公司终止滴丸车间 GMP 建设项目、丹参 GAP 基地建设项目、滴丸研发平台,并将上述终止项目募集资
化的情况说 金总计 12,081.69 万元中的 11,985.00 万元用于收购南昌济顺制药有限公司 51%股权,剩余募集资金 96.69 万元用
明 于补充公司本次收购项目配套流动资金。
3、公司终止口服液 GMP 车间建设项目、胶囊剂 GMP 车间项目、颗粒剂 GMP 车间项目、膏剂 GMP 车间
项目,并将上述终止项目募集资金 12,574.54 万元用于收购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51%股权。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无
地点变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无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无
投入及置换
情况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
情况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无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收入)12,959,394.97 元.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
变更后 截至期 截至期
项目达到 的项目
项目拟 本期实 末实际 末末投 2016 年 1-6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 预定可使 可行性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 际投入 累计投 入进度 月实现的效 到预计
目 用状态日 是否发
集资金 金额 入金额 (%) 益 效益
期 生重大
总额(1) (2) (3)=(2)/(1)
变化
收购康辰药
2015 年 9
业 51%股权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900.00 3,776.97 130.24% 294.96 不适用 否
月
项目
合计 2,900.00 3,776.97 130.24% 294.96
1、变更原因: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在原有 22 个省级营销办事处的基础上,扩建至 40
个营销办事处,购买房产,但是自 2008 年开始,全国房价非理性迅猛上涨,公司为规避
房价波动风险,延迟实施了该项目。近年的经营实践表明,各地办事处租用办公地点,可
以降低固定资产投入,提高费用的灵活性和使用效率,避免房价波动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
影响。为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促进公司业绩稳定、持续增长,公司决定终止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2,900.00 万元用于收购辽宁康辰药业有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限公司 51%股权。
况说明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201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收购相关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上述会议决议等信息已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二)2008 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
变更后 截至期 项目达
截至期末 的项目
项目拟 本期实 末实际 到预定 2016 年 1-6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 末投入进 可行性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 际投入 累计投 可使用 月实现的效 到预计
目 度(%) 是否发
集资金 金额 入金额 状态日 益 效益
(3)=(2)/(1) 生重大
总额(1) (2) 期
变化
滴丸车间 GMP 建设
6,015.75
收购济顺制 项目
药 51%股权 丹参 GAP 基地建设 10,786.50 90.00%
4,244.43
项目 项目
2015 年
滴丸研发平台 1724.82 76.41 不适用 否
6月
收购济顺制
药 51%股权
滴丸研发平台 96.69 96.69 100.00%
项目配套流
动资金
口服液 GMP 车间建
设项目 3,377.13
胶囊剂 GMP 车间项
收购康辰药
目 3,048.07 2015 年
业 51%股权 294.96 不适用 否
颗粒剂 GMP 车间项 1,446.75 12,554.24 99.84% 9月
项目
目 2,911.12
膏剂 GMP 车间项目
3,238.22
合计 24,656.23 1,446.75 23,437.44 371.37
1、变更原因:公司现有产能足以满足目前销售需求,为使公司募
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促进公司业绩稳定、持续增长,公司终止滴
丸车间 GMP 建设项目、丹参 GAP 基地建设项目、滴丸研发平台,
并将上述终止项目募集资金总计 12,081.69 万元中的 11,985.00 万元
用于收购南昌济顺制药有限公司 51%股权,剩余募集资金 96.69 万
元用于补充公司本次收购项目配套流动资金。
收购济顺制药 51%股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
权项目 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方式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况说明
事发表意见。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会议决议等信息已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指定
媒体披露。
1、变更原因:公司现有产能足以满足目前销售需求,为使公司募
收购康辰药业 51%股
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促进公司业绩稳定、持续增长,公司终止口
权项目
服液 GMP 车间建设项目、胶囊剂 GMP 车间项目、颗粒剂 GMP
车间项目、膏剂 GMP 车间项目,并将上述终止项目募集资金
12,574.54 万元用于收购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51%股权。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201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
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会议决议
等信息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
收购济顺制药 51%股
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权项目
况和原因 收购康辰药业 51%股
无
权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收购济顺制药 51%股权项目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终止 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滴
丸车间 GMP 建设项目、丹参 GAP 基地建设项目、滴丸研发平台,并将上述终
止项目募集资金总计 12,081.69 万元中的 11,985.00 万元用于收购南昌济顺制药
有限公司 51%股权。剩余募集资金 96.69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本次收购项目配套
流动资金。
(二)收购康辰药业 51%股权项目
201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收购相关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公司决定终止首发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 2,900.00 万元用于收购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51%股权。
公司决定终止 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口服液 GMP 车间建
设项目、胶囊剂 GMP 车间项目、颗粒剂 GMP 车间项目、膏剂 GMP 车间项目,并
将上述终止项目募集资金 12,574.54 万元用于收购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51%
股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公司老厂区已被政府收回,公司已于 2008 年 12 月整体搬迁至新厂区,
公司用研发中心部分闲置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经核查,研发中心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并建成投入使用后,
在能满足计划和实际使用的功能需求情况下,尚存在部分闲置房间,使用该部
分闲置房间作为办公用房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
存在擅自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能降低公司管理费用。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沃华医药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
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96010008 号《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沃华医药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九、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账、款
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以及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16 年半年度期间,沃华医药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
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
2016 年半年期间,沃华医药已按《深证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沃华医
药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符合专户存储制度与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约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国都证券对沃华医药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花宇______________贺婷婷______________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