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关于向青海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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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青海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青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银行”)格尔木支行申请贷款。2016 年经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 57 亿元,

根据公司银行贷款资金安排,本次拟向青海银行申请二年期贷款 5.5 亿元(本次

申请的贷款额度在全年申请批准授信额度内)。

2.青海银行及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均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分别持有本公司和青海银行 27.03%、19.44%的股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此关联交易经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兴富、谢康民、

曹大岭、吴文好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前得到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关联交易发表

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市黄河路 36 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

法定代表人:王丽

注册资本:186,139 万元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104015549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收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

托存款业务;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国库代理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历史沿革及财务数据情况

(1)历史沿革

青海银行原名西宁市商业银行,成立于 1997 年 12 月,是青海省首家法人股

份制商业银行、唯一一家城商行,由青海省、西宁市两级政府,企业法人和个人

共同出资成立,2008 年更名为“青海银行”,总部设在青海省西宁市。1997 年

成立时,注册资本 1.0139 亿元,此后,先后经过三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逐步

增加至 18.6139 亿元,截至 2015 底,青海银行在职员工共 1152 人,下设 6 家省

内分行、6 家管理行、2 家直属支行(筹建待开业)、58 家二级支行(含 2 家筹

建待开业),5 家社区银行和 1 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共 78 家分支机构,经营

机构已覆盖全省主要经济区域,金融服务辐射效应不断增强。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2013 年实现各项存款达到 352.46 亿元、各项贷款达到 236.46 亿元、实现

净利润 9.10 亿元;

2014 年实现各项存款达到 396.50 亿元,各项贷款达到 289.27 亿元,实现

净利润 9.56 亿元;

2015 年实现各项存款达到 519.86 亿元、各项贷款达到 356.99 亿元、实现

净利润 6.72 亿元。

(3)2015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

2015 年度的营业收入 38.43 亿元、净利润 6.72 亿元、净资产 56.69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青海银行申请二年期贷款 5.5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二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的目的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本次贷款会增加公司期间费用,影响公司利润总额。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青海银行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5.5

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公司与关联方青海银行申请贷款的关联交易,青海银行是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公司,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贷

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二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本次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盐湖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协议内容与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利益。本保荐机构对盐湖股份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决议;

2.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青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构成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5.关联交易概述表。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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