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承诺函
鉴于: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本公司”)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 110,000 万元;
本公司现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
定,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资管产品
及其委托人或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以代
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2.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已实施或将实施的重大投
资或资产购买计划,亦不会用于偿还与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有关的银行贷款。本
公司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
情形。
3.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
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特此承诺如上!
承诺人(盖章):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柴永森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