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关于签署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弱电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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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上海普天 沪普天 B 编号:临 2016-029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弱电系统集

成、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弱电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

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909,878,815.29 元,公司所涉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 511,830,697 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并在青岛市西海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收到上海

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提交的合格的

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对本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天”或“乙方”)参与由中铁电气

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牵头的联合体,与青岛市西海岸轨道

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西海岸轨交公司”或“甲方”)签订了《青岛市红岛—胶南

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弱电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

总金额为人民币 909,878,815.29 元。

上海普天作为联合体一员,负责并执行合同供货及服务部分,所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11,830,697 元。安装部分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负责并执行。上海普天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作为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就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一、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弱电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总承包

项目;

2、建设地点: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3、建设单位:青岛市西海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

1、青岛市西海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 161 号

法定代表人:张君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投融资、建设与试运行、试运营及管理;

1

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招标与货物采购、技术服务等。

2、联合体成员具体如下:

(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 139 号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韦国

注册资本:200822.29 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设计;测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施工总承包等。

(2)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本合同属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各方于近日完成合同签署。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后生

效。

3、合同金额:本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909,878,815.29 元,公司所涉合同金额为人

民币 511,830,697 元。

4、合同范围:通信系统、自动售检票(AFC)系统、FAS 系统、屏蔽门等设备采购、

集成、服务及安装,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安装。

5、乙方为甲方设计制造并提供系统及设备,提供系统所需的各种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实验装置与测试设备,提供足够的系统设计、试验、调试、运行、维护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

术文件。

6、乙方向甲方提供所供货物的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设计联络、监

造、包装、运输、仓储、安装督导、系统集成、现场测试和系统联调、软件调试、培训、综

合联调、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服务、接口协调管

理、集成管理以及 “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它义务及工作等服务。

7、付款方式:合同价款采用以人民币计价进行分段支付的办法。

8、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1 月 1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2 月 28 日

总工期天数:【789】天。

9、争议解决:凡有关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友好协商后双方就争议内容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对公司当年的收入和利润没有影响。预计项目在未来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

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导致项目投资、经营无法履行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弱电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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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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