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6-029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 包钢 03”和“13 包钢 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所持
公司股权 18000 万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将本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 8000 万股、限售流通股
10000 万股共计 18000 万股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
理了期限 1 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业务已由华泰证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7 月 13 日,交易到期日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
(二)本次质押的股份包括限售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三)截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包钢集团持有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786202.46
万股,限售流通股 993415.79 万股,持股总数量 1779618.25 万股,占包钢股份总
股本的 54.66%。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 144370 万股,占持
有总额的 8.11%。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包钢集团本次质押的目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债务结构,包钢集团具备
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对包钢股份减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