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16-049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集
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4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30 在
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 K-1 号公司 A 座 120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礼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大会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4 日 15:
00 至 7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1 人,所持(代表)股份
271,938,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 54 人,所持(代表)股份 265,834,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0.21%;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所持(代表)股份 6,103,8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15%。
其中,宋礼华、宋礼名、汪永斌、李坤、江军华、张海英、储成风、李增礼、沈静静、
郑青、许培、解策、胡邦君、江军培、陈苏云等 15 位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186,842,973
股,以上股东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回避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案表决。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了以下
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宋礼华、宋礼名、汪永斌、李坤、江军华、张海英、储成风、李增礼、沈
静静、郑青、许培、解策、胡邦君、江军培、陈苏云等 15 位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含以
下子议案)。
1.1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2 限制性股票股权的来源和数量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3 限制性股票股权的分配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投票表决结 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7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计划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9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10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11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12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1.13 回购注销的原则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2、审议《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礼华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0,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7%;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0,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7%,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4,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关联股东宋礼华、宋礼名、汪永斌、李坤、江军华、张海英、储成风、李增礼、沈
静静、郑青、许培、解策、胡邦君、江军培、陈苏云等 15 位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3、审议《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礼名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0,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7%;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0,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7%,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4,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关联股东宋礼华、宋礼名、汪永斌、李坤、江军华、张海英、储成风、李增礼、沈
静静、郑青、许培、解策、胡邦君、江军培、陈苏云等 15 位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关联股东宋礼华、宋礼名、汪永斌、李坤、江军华、张海英、储成风、李增礼、沈
静静、郑青、许培、解策、胡邦君、江军培、陈苏云等 15 位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5、审议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4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85,044,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50,7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0 股弃权。
关联股东宋礼华、宋礼名、汪永斌、李坤、江军华、张海英、储成风、李增礼、沈
静静、郑青、许培、解策、胡邦君、江军培、陈苏云等 15 位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史山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