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影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5 18: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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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16-084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30

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2016 年 7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104,450,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818%,具体如下表所

示: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442,31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5.276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人数 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4%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宏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宏亮先生,公司董事

赵健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钊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敏鹏先生,独

立董事王京阳先生,独立董事杨步亭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兰天先

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敬女士,公司监事郁晖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张哲先生。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议案表决结果

序 票数 是否通

议案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过

关于调整向

银行申请授 22,580,122 0 0

1 信相关约定 81,870,788 是

暨关联交易 (100%) (0%) (0%)

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

申请授信暨 45,178,474 0 5,400

2 59,267,036 是

关联交易的 (99.9880%) (0%) (0.0120%)

议案

(二)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

(代表 10 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80,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3625%。中小投资者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票数

序号 议案

同意(1)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向银行

申请授信相关约 11,780,050 0 0

1

定暨关联交易的 (100%) (0%) (0%)

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 11,774,650 0 5,400

2 授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99.9542%) (0%) (0.0458%)

(1) 同意比例=中小投资者赞成票数/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和 2016

年 7 月 11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等。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李达律师、谢若婷律师见证,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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