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46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尔重工,证券代码:002347)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于 2016 年 4 月 5 日、4 月 11 日分别发布了《重
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1、2016-12);
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16-13);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5 月 3 日、5 月 10 日分别
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6-24、2016-26、2016-27);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8);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5 月 31 日、6 月 7 日、6 月 14 日、6 月 21 日、6 月 28 日分别发布了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30、2016-31、2016-32、2016-33、2016-36、2016-37),公司股票继续停
牌。
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
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在直通披露上述预案(或
报告书)后 10 个交易日内继续停牌。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泰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 6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方根据问询函准备相关答复内容,并对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
2016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
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果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