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6-50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11:00 于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志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孙
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魏罡
先生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魏罡先生解锁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
锁事宜。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对象沈猛弟先生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
条件,同意公司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其持有尚未解
锁的 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 1-3 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