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38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
通知书》(161354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
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
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
期限内及时准备有关材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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