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续聘高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议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及续聘高管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
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董事会授权
期限 12 个月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并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授权有效期限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高管的相关事项
我们同意续聘涂珂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经审阅涂珂先生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涂珂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涂珂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的规定。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郁亮、单喆慜
201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