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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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卓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经对拟聘任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和工作实绩进行审核,本人认为上述人员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拟聘任人员具备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人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签署:

吴小莉:

曹恒:

董安生:

许倩:

聂润成:

2016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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